初审编辑:刘爽
责任编辑:郑云歌
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10月24日,经区法院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开展涉金融涉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凌晨集中执行行动。
凌晨5点30分,白露为霜,秋风带凉,经区法院的26名执行干警整装集结、抖擞精神、蓄势待发。“出发!”随着一声令下,干警们闻令而动,按照既定方案兵分三路,有序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一案一策精准出击,逐一登门拘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
耍赖躲避 拖延履行
威海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威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赵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乙公司及赵某支付甲公司租赁费及违约金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及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赵某答应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及车辆过户给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以抵顶债务,双方协商一致后,赵某却不顾执行干警多次催促、提醒一直拖延财产过户。面对法院的传唤,赵某则以“人在外地”、“有事儿不能到庭”等各种理由拒不到庭配合执行工作,甚至拒接法院电话,对法院善意提醒置之不理。
利剑破冰 力促和解
在此次执行行动之前,执行干警接到甲公司反馈称,赵某今天要到公司协商相关事宜,执行干警抓住时机,顺利将赵某拘传到院。
“实在是困难,没钱还啊…名下哪儿有什么财产…”执行调解室内,面对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赵某仍我行我素,既不配合执行也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直至等待送拘的过程中,执行干警还未放弃,向其释明拒绝执行、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赵某终于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申报财产,并承诺于本周内协助甲公司完成房产过户,在下周五之前完成车辆过户,双方顺利达成和解。
此次执行行动,经区法院共拘传5人,拘留2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3件,执行和解及到位金额95.2万元。
下一步,经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执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重拳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不断强化执行威慑力,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 张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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