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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翠区法院调解员姜悦国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被告公司在达成调解当天即兑付欠款220余万元,原告公司赠送锦旗,感谢调解员的耐心细致、公正高效。
拖欠款项索要无果 合作企业不睦
2020年初,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沧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沧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关联单位的职工在沧州地区参加工伤保险。后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如约支付了保险费及服务费等共计210余万元。款项到账后,恰逢免征社保费政策发布,因此,沧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未将保险费交纳至社保机构,也没有返还给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反复催要无果后,干脆按协议约定诉至环翠区法院。
诉前调解讨回欠款 企业握手言和
环翠区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材料后,鉴于此案为涉企案件,便立即启动诉讼立案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
考虑到被告公司在外地,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姜悦国在仔细研析案件后,开始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纠纷始末。在姜悦国的细细询问下,被告坦言,欠款属实,也同意返还相关款项,但公司资金链确实紧张,希望可以分三次返还。
临近年底,原告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急需这笔钱结付工程款,了解到这一实际情况后,本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姜悦国耐心引导被告公司换位思考,详细释法明理。经过再三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沧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款、违约金等共计220余万元。沧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也在达成调解当天一次性支付了所有款项。
从威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立案到拿到款项仅用时1周。
(通讯员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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