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企业保民生 荣成法院善意执行促双赢

2020-07-24 21:02:2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宏博 通讯员 曲衣羽 威海报道

  “水深则鱼跃,城强则贾兴”,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之一,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场经济纠纷让两企业身陷困境,7月24日,大众网记者从荣成市人民法院了解到,A装饰公司与B建设工程公司有业务往来,2019年4月,B建设工程公司为A装饰公司提供工程建设用管件,每批货款均在供货后的次月给付,截止当年年底,A装饰公司共欠货款8万余元,B建设工程公司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

  经荣成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A装饰公司于2020年6月前一次性支付欠款及利息,该公司逾期未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收到此案后,承办法官刘宁第一时间向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王某未按期到庭,刘宁立即将王某公司及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均无所获,考虑到双方都是民营企业,案件执行的进程将同时影响两个企业的发展,如拖欠太久,将对申请人的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如强制执行,A公司将会受到经济及名誉上的打击,如何执行能达到两全齐美的效果,这是摆在刘宁面前的问题。

  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对于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简单粗暴地执行,效果反而会大打折扣,这就需要深入企业,了解他们的需求,精准执行。如A公司能主履行,将是最好的效果。刘宁开始多次电话联系王某,告知其如果强制执行,将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会有损企业声誉,损失后续的既得利益,王某自身也将受到信用惩戒,寸步难行。

  经过几次释法,王某感受到了法官一心为企业着想的诚心,决定近期还款,但因疫情原因,企业效益不佳,希望能给予资金上的通融。为让申请企业及时拿到执行款,刘宁积极做双方工作,最终在刘宁的协调下,B公司决定放弃利息,王某近期将执行款及时打入法院账户,该案历时7天顺利执结。

  “在我们执行案件过程中,尤其是在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中,要始终践行‘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荣成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团队负责人刘宁介绍说,对无不良信用、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尽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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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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