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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下月施行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7-12-12 11:07: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12月12日讯 (记者 王岚 通讯员 孔园) 2018年1月1日起,新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该新规解读。

  新规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在备案过程中积极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改变以往由检验检疫部门文件审核+现场评审的单一模式,大大简化了备案程序,平均办理备案时间由原来的40天缩短为17.3天。

  取消仅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的限制性规定,进一步方便了申请出口备案的企业。基于近年来直属检验检疫部门已经将大部分备案监管工作委托分支机构实施的现状,新规明确了出口备案监管工作的主体是包括直属检验检疫部门和其分支机构在内的各级检验检疫部门。

  新规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的有效期由原来的4年延长为5年。

  新规规定:结合企业信用记录,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备案企业信息公布渠道,明确约谈、责令整改、撤销备案等行政监管手段,并新增“法律责任”一章,设立了警告等行政处罚措施。

  新规在管理上更加科学高效、责任上更加明确完善、监管上更加依法规范、信息方面更加公开透明。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重视新规的施行,对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新规解读加强学习把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共同促进我国食品出口贸易健康顺利发展,提升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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