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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收购报废车 查获后被罚款4500元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2019-08-13 15:09:00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8月13日讯 (通讯员 宫文灵 姜国夫) 籍贯山西的高某在烟台牟平花2500元收购的报废车,被乳山市交警大队巫山警务工作站依法查获,不但驾驶报废车上路而且还无证驾驶、挪用号牌,被罚款4500元拘留15日。

  8月5日下午,巫山工作站民警在206省道设卡检查,由南向北驶来一辆悬小型面包车。发现民警正在执勤,面包车车主向后倒车,准备逃窜,不料,心急之下车主不慎将车后轮驶进路边水沟中。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男子驾驶车辆十分破旧,多处锈蚀严重,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男子神色慌张,所答非所问,无法出示有效证件。

  经查,驾驶人高某所驾驶的车辆为报废车,车牌为挪用其它车辆号牌,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原来,高某居住在烟台牟平,该车辆为高某日前在牟平收购废品时花费2500元收购的,他看车子还能开,准备以后出去收购废品用,便时不时的拿来开。不料,此次被巫山工作站民警查获。

  目前,高某因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15日,罚款4500元的处罚。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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