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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创业大学生可申请“创业专项扶持金”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2-10 14:59:00

    大众网威海2月10日讯 (记者 王晓青) 近日,威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筹资渠道、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创业补贴范围、创业教育和培训方面大力支持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
筹资渠道进一步统筹和拓宽。《意见》出台后,将统筹运用好市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扩大支出,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设立“威海市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各类大学生创业补贴发放、创业大赛等活动组织、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和奖励、创业项目奖励以及政府购买创业服务等。
对自主创业大学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自2014年起,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00万元。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原则上不再贴息。
自2014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补贴申请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招用经认定的威海市就业困难人员或特困家庭大学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参加市政府或市政府批准举办的各类展会并符合有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会展补贴;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而处于失业状态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经认定达到市级标准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符合建站要求的驻威高校“大学生创业指导站”,由市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给予一定补助。建设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建立“校园+基地”二位一体培训模式,实施“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跟踪扶持”四级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集中进行免费培训,按照完成四级创业培训大学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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