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区沿海沙滩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4-10 15:49:00
大众网威海4月10日讯 (记者 张翊)4月10日,记者从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举办的《威海市区沿海沙滩管护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强市区沙滩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维护沙滩生态系统平衡,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升“蓝色休闲之都 世界宜居城市”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威海市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威海市海岸带执法巡查办法》等规定,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威海市区沿海沙滩管护工作实施方案》。
在发布会上,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副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李永仁介绍,随着市区岸线的不断开发利用,部分沙滩仍不同程度存在着偷挖海砂、乱倒垃圾、乱堆乱放、海藻堆积等现象,有碍沿海自然景观,影响滨海旅游城市形象,亟需整改治理。为此,市海洋与渔业局自2013年开始,组织执法力量采取徒步勘察方式,对西起初村北海东至经区茅子草口大桥的16处市区沿海沙滩岸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程摸底调查。其中,国际海水浴场、第二海水浴场、葡萄滩、半月湾、海上公园、刘公岛东南侧6处沙滩具有管理责任主体和管护人员,管护较为规范,沙滩整洁美观,保持了良好的自然景观。其余10处总长约20公里的沙滩均处于管理不善状态,对沿海自然景观和滨海旅游城市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按照市区沙滩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要求,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制定了《威海市区沿海沙滩管护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建立沙滩管护长效机制,切实改变现有沙滩的脏、乱、差等现象,为市民游客创造良好的休闲游乐场所,进一步提升“蓝色休闲之都 世界宜居城市”形象。同时他也指出沙滩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不仅需要各区政府(管委)高度重视和海洋与渔业、公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环保、旅游、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和单位的密切协作,更需要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市海洋与渔业局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号码是5233575。希望广大市民发现沙滩违法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也欢迎社会各界对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工作进行监督。
据介绍,《威海市区沿海沙滩管护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责任分工,由威海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市区沙滩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环保、旅游、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和《海岸带执法巡查办法》要求,各自做好沙滩保护管理工作。同时沙滩管护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管委)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沙滩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沿海沙滩管护工作制度,落实具体管理责任单位,并根据各处沙滩的位置、面积等,按照每公里不少于1人的配备标准,招聘相应数量的保洁人员,组建沙滩管护队伍,对辖区内的沙滩进行日常清洁管护。同时,督导沙滩周边用海单位和业户认真落实“门前三包”政策,清理整治好房前屋后的卫生,做好沙滩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及处理,共同做好沙滩管护工作。
2.管护标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沙滩整洁美观,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污水、无大片海草、无原油渣等。对因大风大浪涌上沙滩的海草、垃圾及原油渣等,一经发现,及时清理;二是沙滩管护公告(提示)牌上无明显污渍、野广告、乱涂乱画等;三是沙滩管护区域内垃圾桶保持完好整洁,每日清洗箱体一次,及时清运垃圾;四是当日工作结束后,沙滩管护员要将沙滩上产生的垃圾清运到指定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就地焚烧或掩埋。在垃圾清运中,要防止垃圾抛洒于地面,对于可回收的垃圾应及时回收,避免资源浪费。
3.目前采取的相关措施。为确保方案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海监支队近期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各区集中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沙滩清理整治行动,尽快恢复沙滩原貌,为以后的管护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抓紧在市区16处沙滩岸线显要位置设立沙滩管护提示牌,明确沙滩管护责任单位等,目前,提示牌的设计方案、设置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按照陆地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海上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岛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的标准,对各区的沙滩管护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协调各区具体责任单位加强管理,推进沙滩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四是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前段时间,海监支队与林业、公安等联手查处了多起盗采海砂案件,有力打击了盗采海砂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闻辛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