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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草莓惹的“祸” 买卖双方都进了拘留所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7-03-17 15:23: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3月17日讯 (通讯员 鞠明明 记者 王晓青) 3月10日16时55分许,嵩山路派出所接110指令:群众报警称嵩山辖区某市场有人打架,要求查处。接警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了解,是一起买卖草莓引发的纠纷。

  3月10日16时许,家住嵩山辖区某小区的居民孟某驱车载着家人到附近市场买菜。经过罗某的水果摊时,孟某想买一些草莓,摊上的草莓都是盒装的,孟某想拆开盒子挑着买。摊主罗某看着“赔本”的买卖不高兴了,冲着孟某吼了几句,孟某也不甘示弱,两人顶撞起来。一来一回两人都怒气冲头,不顾周围人的劝阻,你一拳我一拳朝着对方面部、头部和腹部一顿打,在厮打的过程中,两人面部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孟某的鼻子流血了。孟某认为自己吃了亏,趁着周围群众劝架的间隙,把停在附近的车开到了水果摊前,想吓唬罗某,几次驱车开向罗某,虽驱车力度较轻,仍撞到了罗某的左腿,致其左腿小腿红肿。

  经罗某、孟某的陈述、现场照片、出警经过、证人证言等事实依据,二人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嵩山路派出所依法给予罗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给予孟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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