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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男子曾酒驾被罚 5年后竟再次酒驾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7-12-12 11:28: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12月12日讯 (记者 丁艺) 近日,二次酒驾的罗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2012年8月17日,罗某某就曾犯危险驾驶罪被环翠区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处罚金2000元。

  2017年9月1日,罗某某驾车到威海临港区冯某某的轮胎维修店喝酒。16时许,罗某某驾车驶至临港区秦权路、泉州路交叉口时酒力发作,他便把车停在斑马线上。随后,冯某某在车内睡着,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案发时罗某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234.09/100ml。

  经查,罗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2年8月17日被环翠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环翠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罗某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应从重处罚,但罗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于近日判罗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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