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庙子镇:乡村振兴正当时
威海临港经济术开发区草庙子镇争当乡村振兴排头兵。
-
奋进·优秀企业家访谈
为弘扬企业家干事创业精神,展现乳山部分重点企业和企
-
最是精神动人心
在央视10套科教频道23日晚上播出的《点赞中国——2016
威海市成功获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2019-08-14 17:18:00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8月14日讯 (记者 胡亚茹) 8月14日,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威海市发改委副书记、副主任张愈,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倪国良,荣成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王刚出席了此次会议,就山东威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情况进行了发布。
国家相关部门下发“指导意见”后,威海市发改委牵头,组成市海洋与渔业局、荣成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团队,编制完成了《威海市海洋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威海市突出优势、亮点和创新点,经过艰苦努力、反复争取,最终成功获批。批复后,根据国家提出的“发展远洋渔业和海洋牧场,推动传统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和海洋生物医药创新发展”任务要求,威海市又对方案进行了多轮的修改完善,形成了《山东威海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最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发展目标
结合国家部委批复的主要任务,从海洋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科技创新、海洋公共服务体系、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大方面,制定海洋产业增加值增速、节能环保投资占财政支出比重、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预警预报频次、港口规模等级等20项指标。预期到2020年,示范区海洋经济综合效益显著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优化空间布局
示范区总体面积148平方公里,依托荣成市南部、东部和北部区域,打造“一核两带”的示范区总体布局。“一核”即示范区核心区域,位于峨石山路以南,西起靖海湾、东接石岛湾,包括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示范功能区、现代渔业示范功能区、海洋运输物流及装备制造示范功能区、水产品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示范功能区“一园四区”。滨海休闲旅游带位于示范区北部,整合岛、湾、滩、湖、海、山、鸟等资源,布局文化展示区、高端养生休假区、生态观光区、海洋运动休闲区、自然景观区以及鸡鸣岛等“五区一岛”。海洋牧场带位于示范区东部,以桑沟湾、爱莲湾为两翼,南北扩展,发展新型、生态、高效、高产的海洋牧场养殖及加工模式。
重点产业发展路径
按照国家部委批复,对主要任务的发展路径做了相应的谋划:一是发展综合性远洋渔业,推行“船队+基地”发展模式,加快现代远洋渔船的研发和制造,建设沙窝岛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鼓励企业在主要作业海域沿岸国家和地区建设海外渔业综合基地,打造国内外远洋渔船母港。二是打造融合式海洋牧场,开展苗种培育和原种保护,推广良种应用,推进5处国家级海洋牧场、14处省级海洋牧场建设,探索立体化养殖模式,发展离岸型智能化深水网箱、可移动 “养殖工船”等装备,建设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三是推动传统渔业转型升级,推进冷链物流企业集群发展。依托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吸引渔货集散。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完善“皇朝马汉”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发展综合性休闲渔业,建成全国最大的海带、金枪鱼、鱿鱼加工物流聚集地,逐步形成北方乃至全国的水产品定价中心和交易中心。四是补链壮大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产业,大力发展海洋功能性食品、特殊医用食品和海洋保健品。形成以海藻酸钠、甘露醇、碘为主要产品的产品体系,开发高活性海洋藻类酶制剂、多酶海藻生物有机水溶肥料、岩藻聚糖硫酸酯治疗二型糖尿病药物、褐藻酸钠医用新材料等产品,实现医用鱼胶蛋白系列产品规模化和产业化。依托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打造海洋生物医药创新高地。五是提升涉海装备现代化水平,引导船舶产能向特种船舶研发转型,围绕石岛湾核电站、国核示范电站,延伸发展核能衍生产业,做优做强海洋新能源装备产业。推进新材料研发与应用,推动相关产能向海洋休闲装备制造业转型。
强化产业支撑
通过突破发展涉海商务服务业、涉海金融服务业、构筑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夯实海洋科技人才支撑,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和海洋科技创新对重点任务、重点产业的支撑和保障。
促进海陆统筹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全面从严管控围填海活动”,继续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海陆环境联防联治等。完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入海排污、陆源排污、海洋水质、海洋水文气象等方面的监测、评估和跟踪。统筹海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渔船通讯、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广远程监测技术,探索打造国家海洋碳汇交易中心,进一步提升交通、港口、园区的载体作用。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