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丁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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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广告行业人员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广告行业行为,近期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威海市广告协会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广告从业人员自律规范》。
该文件共十九条,内容规定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其他参与广告活动的自然人(以下简称广告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广告从业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增强自律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威海市广告协会的约束引导。规定广告发布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禁止发布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广告内容,广告从业人员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服务,不得作广告。广告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等。
规定了对于违反本规范的相关责任者,经查证后,分别采取如下自律措施:自律劝诫;通报批评;取消协会颁发的荣誉称号;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该文件出台对于广告从业人员提高广告审查水平,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通讯员 张兴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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