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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予坐台案胜诉 获赔6万精神损失费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   2013-07-16 17:15:00

原标题:张馨予名誉权案胜诉 获赔6万精神损失费

  张馨予

  被传曾在杭州“坐台”,女星张馨予诉夏萨沙侵犯名誉权。昨天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因夏萨沙经传唤未出庭应诉,相关证据无法提交,法院认定其言论构成对张馨予名誉侵权,责令其在指定媒体赔礼道歉,在微博置顶位置道歉15天,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6万余元。

  法院判决当天,张馨予本人并未出席,她的代理律师朱晓磊第一时间发短信告知其判决结果。朱律师透露,张馨予很满意这个结果。朱律师还透露,虽然在法院庭审和判决期间,被告夏萨沙从未现身,但在私下,他也通过各种方式跟张馨予一方进行过沟通,希望将此事低调处理,不拿到法庭上。但张馨予态度坚决,拒绝和谈,“她曾向我表示,这件事对她的打击非常大,负面影响无以复加,所以她坚决要走法律程序。” 徐菲 小易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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