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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摩托去办事 路遇交警扣证罚分还罚款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4-04-01 16:15:00

    大众网威海4月1日讯 (通讯员 宫文灵 刘晓芳 记者 王晓青) 3月31日下午,乳山市午极镇上万口村村民宋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依法查获。宋某涉嫌酒后危险驾驶,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宋某被依法罚款一千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扣除12分。
    31日14时许,乳山市交警大队车道警务工作站民警在车道路口执勤巡逻时,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自车道路口自东向西行驶而来,民警将摩托车依法拦停。当民警走近摩托车驾驶人时,立即闻到一股酒精的味道,民警在查看驾驶证并询问驾驶人基本情况时,宋某则告诉民警自己每天都喝酒。当民警询问他是否知道酒后不得驾驶摩托车时,宋某表示“没事的,觉得酒量还行,没想那么多,更没想到喝酒驾车危害性那么大”。经民警检测,宋某呼出的气体酒精含量为78.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民警法律政策教育,宋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告诉民警,春耕正忙,自己酒后驾驶摩托车,准备到修理部买拖拉机配件,没想到被查获。“喝下这杯酒开车真的太不值得了,罚款一千元不说,暂扣6个月的驾驶证,太不方便了。”因为平时他干农活以及办事都是骑着摩托车,没有摩托车很不方便。宋某表示以后吸取教训,“喝酒就不驾车,驾车不喝酒。”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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