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威海文登区检察院电子阅卷解决律师 “阅卷难”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5-01-28 16:08:00   作者:

律师计算机阅卷

  大众网威海1月28日讯 (通讯员 韩来峰 记者 黄琦) “原来要捧着厚厚的案卷看一个多小时,现在只需轻轻一点,案卷材料立马呈现眼前。”近日,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来到文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利用计算机阅览其代理的犯罪嫌疑人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材料时说。

  为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利,2013年5月起,文登区检察院在威海检察系统率先推行律师电子阅卷,通过对公诉案卷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库,方便律师随来随阅,无须预约。前来阅卷的律师只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经文登区检察院查验无误后,即可在文登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查阅、复制电子卷宗。

  同时,文登区检察院为律师提供打印、光盘刻录、电脑查阅、拍照等多种查阅、复制服务。尤其是光盘刻录,不用5分钟就能轻松搞定,光盘由文登区检察院提供,仅收2.5元成本费,非常方便快捷、经济实惠。

  截至目前,文登区检察院已扫描电子卷宗2000余册,接待律师电子阅卷近200人次。前来阅卷的律师纷纷表示:“现在到检察院阅卷,就是进门出门的功夫。”

  2015年,文登区检察院将在所代理的案件提起公诉当日,通过短信将该情况告知律师,以方便其了解案件进程。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