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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区法院妥善执结同泰集团劳动报酬纠纷案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03-06 14:21: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3月6日讯 (通讯员 马雪涛 毕飞飞 记者 王晓青) 2月15日,腊月二十七,距离农历新年仅剩三个工作日。一大早威海高区法院门口就聚集了数百名工人,他们满怀喜悦地等待着领取拖欠了多年的工资。

  经过一整天紧锣密鼓的工作,高区法院向工人发放工资170余万元,另有约50余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待拍卖后用以继续支付,加上之前已经支付的120余万元,累计支付工资340余万元,达到欠薪总额的85%。424名工人同意按85%的比例发放工资,剩余部分自愿放弃。

  至此,这一关涉400多名工人切身利益、持续了五年之久的欠薪纠纷,终于彻底化解,赢得400多名工人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肯定。

  数百工人欲讨工钱

  威海同泰实业集团(以下简称“同泰集团”)原为高区一家从事服装加工、房地产开发、电子元件销售、机械设备设计和销售的集团公司,注册资金1248万元,旗下有6家子公司。2010年,公司因房产开发导致资金流断裂,后因未参加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开始拖欠工人工资。2012年,工人陆续向高区劳动仲裁委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劳动报酬。

  2012年至2013年,高区劳动仲裁委接连出具十二份裁决书,确认同泰集团、威海嘉泰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制衣”)应给付李爱华等424名工人工资、公积金、奖金等共计402.7万元。同泰集团、嘉泰制衣未按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424名工人多次到区、市两级上访。

  从2012年6月27日开始,424名工人分12批陆续向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了解到,案件执行难度相当大。登记在被执行人同泰集团名下的财产,均因金融借款、抵押担保等纠纷被威海中院先行查封,申请执行人包括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迪尚担保等多家金融机构。根据法律规定,高区法院只能对上述财产进行查封,但无权处置,且因威海中院查封在先,农业银行等申请执行人对被查封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企业工人工资难以有效执行。

  同时,被执行人为集团公司,管理混乱,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有形资产难以分割,执行有形资产难度大;被执行人在经营过程中已将所持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执行股权亦不可行。

  历尽艰辛为民讨债

  同泰集团案件涉及面广,为了帮助400多名工人拿到工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高区法院展开破解坚冰之旅。

  2012年2月,孙祖兰等31人到高区管委请求解决问题。在高区管委的积极协调下,高区法院将同泰集团旗下的威海富泰汇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简称“富泰汇通纺织工业园”)的土地拍卖款190万元,为上述31名工人交纳了欠缴的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剩余的30万元在2012年8月为部分工人支付了工资。同时,高区法院多次联合高区仲裁委、高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向同泰集团旗下不同子公司的负责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千方百计查找执行线索。经过不懈努力,2014年高区法院又查获位于青岛北路、登记在同泰进出口公司名下的一处房产,变卖得执行款40余万元。

  为帮助工人拿到工资,彻底解决纠纷,高区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由分管副院长亲自向威海中院汇报,得到了威海中院的大力支持。威海中院多次召开由中院执行一庭、高区法院执行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协调会,指示两级法院联合执行,妥善解决。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8月13日,同泰集团、富泰汇通纺织工业园、威海同泰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同泰进出口公司”)、威海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向法院提交声明,明确上述四公司同意处置公司自有财产,用以偿还同泰集团所欠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威海中院随后拍卖了同泰进出口公司、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房产、土地,并且协调威海迪尚担保公司自愿放弃对拍卖物的部分优先受偿权,用以发放工人工资。

  妥善执结了结纠纷

  2013年8月下旬,威海中院拨款90万元用以支付了部分工资。为了在农历新年前彻底了结纠纷,在高区法院的积极争取下,2015年2月5日,威海中院再行拨付130万元用以发放工人工资。加上同泰进出口公司房屋拍卖款40万元,高区法院此次向工人发放工资170余万元。

  在积极查找执行线索、寻找执行路径的同时,高区法院及时向工人代表通报执行进展,让工人知晓法院始终在关注他们的权益,并且一直在积极做工作,不仅抚慰了工人的情绪,也为案件的顺利执结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在迪尚担保公司自愿放弃对拍卖物的部分优先受偿权用以支付工资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工人讲明了执行款项来源,释明了抵押权优先受偿等法律规定,最后这424名工人同意按欠薪总额的85%发放工资,剩余部分自愿放弃。至此,这起涉及人数众多、事关民生稳定的案件得以妥善执结。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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