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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检察院帮助追回拖欠集体资金46万余元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05-13 15:15: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5月13日讯 (通讯员 江春静 记者 黄琦) 威海文登区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通过多方协调,成功帮助辖区追回拖欠的租金和货款共计46万余元,避免了集体资金的流失。

  2013年10月,文登区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接到匿名电话称,2004年8月,辖区内原镇办企业文登市阀门厂租给刘某后,截至目前尚有租金及货款46万余元未追回。检察室干警调查获悉:2004年8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下辖的文登营镇政府、原文登市阀门厂与刘某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20年,每年租金20万元。同时,阀门厂内库存成品、半成品等以63.7万余元一次性出让给刘某。2010年7月,三方协议解除该租赁合同,刘某应缴纳租金及货款共计182万余元,经对账刘某已支付77.4万余元,对其库存、自购设备等折价58万元, 刘某尚欠租金及货款共计46.6万余元。当时约定,刘某将于2011年8月前付款20万元,余款于次年8月前付清,但刘某一直拖欠至今。

  为防止集体资金的流失,检察室干警立即将该情况反映给经济开发区管委相关领导,提出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该项资金的意见。管委领导采纳意见,并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专门调查此事,查询刘某名下的房产、车辆及存款等情况。查证后获悉,刘某名下仅有7.1万存款,于是对该存款申请诉前保全。检察室积极协同管委委派的专人与法院立案庭联系,于2013年10月16日立案。2013年12月10日,法院作出判决,由于被告无房产、车辆可供查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以提供325瓶法国波尔多葡萄酒来抵付40万元欠款,剩余部分现金缴付。2015年1月16日,全部执行完毕。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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