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威海交警五大曝光行动来了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2019-11-26 11:31:40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11月25日讯 (记者 胡亚茹)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威海交警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名单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曝光,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
突出违法车辆
十一月份较多交通违法车辆名单
威海交警提醒: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事故多发路段
为确保出行安全,威海交警发布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市民遵法文明出行,注意行车安全。
具体路段为:沈阳中路至沈阳南路(2000米内) 张村镇黄家皂村至前双岛村口。
威海交警提醒:
机动车驾驶人途经事故多发路段时,务必谨慎驾驶,严格控制车速,依法礼让,确保交通安全。
高危风险企业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威海交警支队决定对近期存在逾期未检重点车辆较多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较多的企业予以曝光。
重点车逾期未检验数量较多企业名单:威海市嘉荣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荣成市泰亨道正物流有限公司、荣成市金宇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威海市铸霖家纺厂、乳山市大业物流有限公司。
重点车逾期未报废数量较多企业名单:威海市嘉荣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威海鸿腾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乳山市运输公司、威海绿树贸易有限公司文登区泽头镇岩鲁服装加工部。
威海交警提醒:
请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典型事故案例
2019年10月30日20时5分,赵某骑电动自行车沿泉州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孙某驾驶的沿正气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桥车相撞,致赵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赵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赵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孙某无责任。
威海交警提醒:
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冒险酿成惨剧,将再也无法挽回!
终生禁驾
2019年11月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
威海交警提醒:
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责任编辑:胡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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