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助力:于德清恶势力团伙一审宣判!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2020-02-18 18:29:48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2月18日讯 (通讯员 周芳朗 记者 张宏博) 2月18日,荣成法院对被告人于德清(曾用名:于波)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于德清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在阻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荣成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审判系统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宣判。
荣成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于德清先后指使被告人杨新波纠集其他5名被告人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于德清、杨新波为纠集者,以张金超、毕文垚、王修得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起,致6人受伤,其中4人构成轻伤二级。
荣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德清等7名被告人随意殴打、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立功等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在阻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此次宣判,荣成法院与荣成市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沟通协调后,通过互联网远程审判系统,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宣判。这是2020年威海法院一审宣判的首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也是专项斗争以来首起通过互联网远程宣判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张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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