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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美男
为加大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儿童友好型城市氛围,提高儿童友好城市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威海特色的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威海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主要包括威海儿童友好型城市图案和关键词:威海、儿童友好型城市(可中英文搭配)。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三、征集时间
2021年3月31日---4月10日
四、征集要求
1.参选作品应以图形为主,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
2.参选作品具有时尚性、活泼性和童趣性,体现威海文化特色,突出儿童元素,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3.参选作品应用性强,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参选作品应注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200字以内的LOGO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
6.参与人员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 AI等)制作电子版、手绘扫描电子版上交作品。PS、AI等作品像素为1024x768或1280x800、300dpi,导出为jpg和pdf两种格式,手绘扫描作品为A4。
7.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设计稿最终确定为儿童友好城市LOGO后,其全部版权(包括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归威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所有。
8.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9.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10.作品报送至组委会工作邮箱:whetyhcj@wh.shandong.cn。
11.获奖作品应提供作品矢量图和源文件。
五、评选方式
1.4月11日— 4月14日,报送作品经初评后,择10个优秀作品入围终审评奖。
2.4月15日—4月17日,组织专家和儿童代表进行终评,确定相应的奖项。
六、奖项设置
1.录用奖:最终被选定为威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的组织或者个人,奖金奖励20000元。
2.优秀奖:5个,每个奖金奖励2000元。
七、发布宣传
4月20日左右,在相关媒体发布宣传威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标识。
威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LOGO征集活动不重复申报和评选,最终解释权归威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所有。
咨询电话:0631-5203816
威海市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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