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控制区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2019-12-30 19:34:06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12月30日讯 (记者 于霄雁) 12月30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划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威海市决定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
通告规定,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并对禁燃区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环翠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温泉镇、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建成区;文登区威青高速公路以南、以东,虎山路以西,小嵛岭水库以及沿线河道、圣海路、秀山路、秀山东路连线以北区域;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北路以西,303省道、开元西路、高雄路连线以北、以东,江苏路以南区域。荣成市、乳山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荣成市、乳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此外据了解,低排放控制区内,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对未划定的区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可入场作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范围包括环翠区统一路以东,文化路以南,海滨路以西,崂山路以北区域;文登区龙山路以东,峰山路以南,学府路以西,米山路以北区域;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环海路与文化西路交界点、沿文化西路至世昌大道交界点、沿世昌大道与火炬南路交界点、沿火炬南路与高铁线交界点以东,环海路以南,统一路以西,青荣城际铁路以北区域;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以东、黄岛路接滨海大道以南以西、九龙河以西、齐鲁大道以北区域;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州路以东,江苏东路以南,威青一级路以西,台湾路以北;南海新区龙海路以西,滨海路以北,金海路以东、环海路以南。
目前,威海市正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统一环保编码登记,并现场喷绘,每台移动机械要有自己的环保“身份证”。自有或租用机械的相关企业和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指定管理系统或微信小程序填报机械信息,确保使用的机械拥有自己的环保“身份证”。
通告实施后,威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将积极组织贯彻落实,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海洋发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在相关企业、工地等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冒黑烟、未喷绘环保编码的机械设备,责令其停用或撤场维修。
责任编辑:于霄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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