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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芯片管理,青岛宠物犬有了电子身份证

来源:半岛客户端   编辑:   2017-08-02 11:37:00   作者:

  新实施的《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市民饲养的每只合法犬应在颈部皮下植入电子芯片,为每只宠物犬“配发”全球唯一且与国际接轨的电子身份证,实现了城市养犬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和可追溯管理,对规范养犬人的行为,有效防控宠物犬狂犬病等疫病的发生,保障全市动物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8月1日,记者采访获悉,6月8日到7月底,青岛有2122只宠物犬安上了电子身份证。

  米粒大小电子芯片有16位唯一编码

  青岛使用的宠物犬电子芯片要求必须获得国际TUV消毒认证,对宠物犬卫生、安全、无伤害,植入后不会产生任何负反应,也不会发生游离。该芯片体积相当于米粒大小,外型规格为2.1mm×12.5mm(直径×长度),采用一次性专用注射器植入宠物犬左颈皮下组织,方便、安全、可靠。电子芯片虽然体积小,但功能却不小,其包含国际通用的16位唯一编码,可以对宠物犬登记(年审)日期、免疫日期、地区区号(如青岛0532)等信息进行存储,并可以在动态环境中分别对上述信息进行更新。

  对宠物犬实行电子芯片管理是国际上通行的作法。电子芯片使宠物犬具有唯一的电子身份证。宠物犬植入电子芯片后,就相当于宠物犬有了一个自己的“户口”,相关管理部门依此对宠物犬实施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并通过专门的识读器随时方便地读出犬的相关信息。

  电子芯片保证了宠物犬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电子芯片植入宠物犬后,一生携带,不会遗失和造假,能有效地对宠物犬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入、确认和监督,避免过去只发放犬牌所导致的容易遗失、混用或者造假,以及“一牌多用”、“重复办证”、“一犬多证”等现象,造成统计数据不实,宠物犬信息严重失真,管理混乱等问题。

  丢失的宠物犬可通过电子芯片找回

  “电子芯片保障养犬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整治不规范养犬等违法行为。”青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刘宗架说,电子芯片中记录的详实信息,能帮助养犬人通过管理部门及时找回丢失的宠物犬,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个别养犬人随意遗弃宠物犬引发流浪犬泛滥等社会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管。

  电子芯片有效区分合法犬与非法犬。城区饲养的宠物犬,可以通过电子芯片查证其是否经过公安部门登记注册以及经过畜牧兽医部门实施狂犬病疫苗的免疫。因此,只有具备电子芯片的宠物犬才是合法的宠物犬,相关部门据此对宠物犬实行分类管理,并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不合法宠物犬和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

  电子芯片是宠物犬调运的必要条件。由于电子芯片编码的国际性和唯一性,各国海关及检疫部门对进入本地区的宠物犬均需要通过电子芯片查证宠物犬的相关信息,以确定宠物犬的身份。因此,只有宠物犬植入了电子芯片才能在外出、参展、参赛时办理相关的检疫、运输和出入境等手续。

  还是保障宠物犬品种纯正优良的重要手段。对那些血统优良的宠物犬,可以通过确认电子芯片上的信息,有效防止近亲繁殖,保证血统的纯正,便于犬的品种管理。

  1.3万只宠物犬打了狂犬疫苗

  电子芯片可以增强市民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将电子芯片引入养犬管理,有利于监督养犬人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减少城市不文明养犬行为,妥善解决“狗患”、扰民、流浪犬以及宠物犬伤人等社会问题。

  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每户限养宠物犬一只,宠物犬须“挂牌出门”。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养犬登记、收费,查处养犬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捕捉流浪犬,查处养犬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犬只狂犬病免疫、植入电子标识,查处养犬人不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行为。

  据介绍,按照该条例,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市公安局依托宠物医院等社会资源,在市内三区和崂山区选定24家宠物医院作为养犬登记服务站,完成养犬登记收费系统建设,并派驻民警和辅警开展养犬登记和收费相关工作。同时,市畜牧兽医局在上述四区选定30家宠物医院作为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服务单位,开展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加施免疫电子标识和发放免疫登记卡等工作。“上半年已经免疫1.3万只宠物犬,预计下半年免疫1.2~1.5万只。”市畜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无“身份证”的将被罚款

  记者采访获悉,违反犬只登记免疫规定拒不整改的,将被罚款200到1000元。先期集中办证,不采取执法的方式,同时展开宣传,引导老百姓走进宠物医院,在给狗打免疫针的同时也办上狗的合法身份,在集中办证期之后,公安要会同城管局对携犬出户不戴犬牌的进行执法。

  值得提醒的是条例规定了三类场所禁止养犬人携犬进入,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除罚款之外,执法部门还可扣押犬只。携犬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教育办学场所、医疗诊疗场所,由公安部门来执法,纪念馆、博物馆、海水浴场这些文体场所,属于城管执法。在除出租车之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候车室、候机室也属于犬只禁止场所,属于城管执法。携犬上出租车的,要征得出租车司机同意,经营场所不允许狗进入的话应当设置明显标志。

  针对流浪犬日渐增多的现状,条例也明确,由城管部门负责捕捉送交犬只收容所。对此,有市民问,流浪犬该如何认定?青岛市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恐怕一段时间以内通过牌和证来认定不是那么好识别,靠我们简单的判断,通过周边老百姓的反映,包括观察狗生存的状态,确实感到它有危害时我们才实施抓捕,我们更倡导爱狗、护狗。

  释疑:400元怎么定的?

  《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以来一直备受市民关注。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相比之前的《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条例规定养犬人要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管理服务费。这个收费标准如何制定,钱又将用在什么地方?青岛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规定,养犬管理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存在部门占用的问题。这400元养犬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养犬信息登记行政管理工作,以及犬只捕捉、犬只收留等相关收费。

  据介绍,青岛收费标准低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在山东省内设立此项收费的城市当中也属最低。山东省此前已有两个城市收取养犬管理费,分别是威海、济南,威海是一条犬初次登记时收费400元,以后每年收200元,济南小型犬是初次登记收费400元,以后每年收200元,其他犬只初次登记收800元,以后每年收400元,青岛是一次性只收取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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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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