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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终生禁驾名单增至148人 第21批名单5人上榜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8-05-29 16:12: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5月29日讯 (记者 丁艺 通讯员 董海英) 5月29日,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新一批的终生禁驾名单,曹庆刚、孔祥、刘辉、赵东堂、李霖霖5人名列其中。其中,曹庆刚、李霖霖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并构成犯罪,孔祥、刘辉、赵东堂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

  2016年8月26日14时50分许,在乳山市,曹庆刚驾驶小型货车顺新华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桥东庄路段时,与顺行在前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骑车的丁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曹庆刚驾车逃离现场。经调查,曹庆刚交通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曹庆刚被乳山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7年9月1日16时许,刘辉醉酒驾车(酒精含量为153.02mg/100ml),沿309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09国道文登区米山镇东石硼村南侧,撞上一辆三轮车,致骑车的宫某当场死亡。经调查,刘辉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刘辉被文登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7年1月20日15时12分许,李霖霖驾车沿海滨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皇冠灯岗北民生银行处,碰撞中心护栏产生断裂栏杆,断裂的栏杆与沿海滨路由北向南行驶一辆轿车相撞,并致使轿车冲入逆向车道撞上了一辆大货车。这起事故造成多车受损、护栏损毁,轿车司机梁某死亡,乘客王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李霖霖弃车逃逸。经调查,李霖霖在此起事故中实施了驾车操作不当的违法行为,且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李霖霖被经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本次被终身禁驾的5人中,孔祥、赵东堂被判处实刑,其中孔祥被乳山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2017年3月23日11时19分许,孔祥驾驶吉普车沿乳山市胜利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义乌公交站点前时,与顺行的一辆轿车相撞,相撞后吉普车又与步行的吕某、于某相撞,相继又与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导致致吕某当场死亡,于某重伤,五车损坏。肇事后,孔祥弃车逃逸。经查,孔祥醉酒驾车(酒精含量为220.38mg/100ml)、超速驾驶机动车且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最终,孔祥被乳山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2016年4月27日19时40分许,赵东堂醉酒驾车(酒精含量为179.29mg/100ml)沿马沙线由东向西行驶,行至荣成市人和镇靖海信用社北道路处与行人王某由南北行相撞,造成王某经救治无效于5月4日死亡。经调查,赵东堂醉酒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车速,故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最终,赵东堂被荣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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