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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导演假诉讼牵连4亲友 亲友配合假官司被罚款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   2015-01-29 13:40:00   作者: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于君) 李某驾车伤人拒不赔偿,法院要拍卖其营运车赔偿伤者。李某伙同4名亲友伪造借条,提起虚假诉讼,逃避法院拍卖。李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1年,4名亲友各被罚10万元。

  李某是一名营运客车经营者。2009年8月10日,李某驾客行至一加油站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致使骑车的孙某受伤。文登交警认定李某不按规定让行,应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导致孙某左侧偏瘫,构成二级伤残,颅骨缺损构成十级伤残。2010年12月,文登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支付孙某各项损失共计60余万元,李某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7月,威海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李某拒不赔偿孙某,2012年1月,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李某的商业保险赔偿款30万元发给孙某,并决定拍卖李某的客车,用以执行剩余的30余万元赔偿款。 

  李某为逃避法院执行,找来妻弟宋某,伪造了一张借条,内容为“今借宋某人民币23万元整,利息按5厘给付。借款人:李某。2007年7月8日”。李某又找来表兄妹、外甥女婿三人,如法炮制,分别伪造了金额7万元、6万元、3万元的三张借条。 

  2012年4月,李某指使4名亲友到法院起诉自己,依据就是每人手中的假借条。诉讼过程中,李某又与他们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以经营客车的收入按月支付所欠钱。这样一来,法院无法再拍卖李某的客车。 

  日前,经文登区检察院依法监督,李某与4名亲友的4起虚假诉讼案全部改判。李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以其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李某的4名亲友扰乱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每人被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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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滕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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