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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56名司机被终生禁驾 这两条法规不要犯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09-17 16:53: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9月17日讯 (记者 王晓青) 近日,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今年第三季度终生禁驾名单,刘衍波、刘龙被终生禁驾。这也是威海交警部门对外公布的第三批禁驾名单,至此,56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2013年5月1日20时许,刘衍波(男,6年驾龄)持C1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正气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与宋某某持证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沿正气路由西向东行驶相撞,致宋某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刘衍波弃车逃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刘衍波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终生禁驾。

  2014年9月28日20时50分许,刘龙(男,7年驾龄)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马沙线由西东行,行至荣成市人和镇东老树河村北公路处,与韩某某步行时相撞,致韩某某受伤,车辆损坏。韩某某于2014年10月8日死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刘龙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2个月,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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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终身禁驾?

  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两种情况将被终身禁驾

  据悉,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第一种类型,对其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种类型,对驾驶人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将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驾驶人信息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同时,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驾驶人关联信息被纳入卡口系统布控,如果其违规驾车,将被依法追责。市民如发现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驾驶人驾车上路,应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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