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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文明市民 再燃放烟花爆竹 你就违法了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2020-01-18 12:20:38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1月18日讯 (记者 张宏博 通讯员 鞠凯青)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可以增添节日喜庆欢乐的氛围,但同时也会严重污染城市空气。为严格落实《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根据威海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将加强对全区巡逻防控,实现高区禁放区内“零燃放、零响声”的“双零”目标。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倡议,不违法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威海市制定出台了《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以下简称 《禁放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放办法》规定威海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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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翠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所辖区域内的和兴路与202 省道连线以北、以东区域,温泉镇所辖区域内的202 省道以东、温泉西路与温泉路连线以北、泉盛路以西区域,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204 省道以东、和兴路以北、双岛湾以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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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登区威青高速公路以南、以东,虎山路以西,小嵛岭水库以及沿线河道、圣海路、秀山路、秀山东路连线以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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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4 省道以东,江苏路以南,金华北路以西,303 省道、威青高速公路连线以北区域;
  此外,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威海市制定了《威海市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的范围和途径,也详细规定了奖励标准和数额。
  市民可通过实名举报、隐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等形式,提供被举报人的违法事实和关键证据,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如果所举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可给予举报人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奖励;若所举报违法行为不涉嫌犯罪,但构成行政处罚的,可根据奖励标准,给予举报人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奖励。
  举报可以采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50应急管理部门电话、12319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电话,或者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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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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