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底截止,威海市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补贴资金申领程序公布

2020-11-17 15:50:4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杨小禾 威海报道

  11月17日,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提问。

  威海市研究出台了《威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并于11月2日开始正式受理补贴申请。今年的淘汰更新补贴政策以属地管理为主,在2021年年底前,威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将提前淘汰更新。

  据了解,凡在环翠区(含高区、经区、临港区)、文登区(含南海新区)、荣成市、乳山市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且符合条件的,均给予适当资金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2月28日。

  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补贴资金申领程序如下:

  (一)车辆淘汰和注销

  1.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由车主自愿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营运手续注销并取得《道路货运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

  2.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贴申请

  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根据补贴条件据实书面提交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威海市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道路货运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原件。

  3.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审核流程

  车主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车辆所属辖区联合办公窗口进行提报,各区市职责部门对材料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符合条件的进入资金核发环节。

  (四)资金核发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补贴资金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车主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

  此外,为避免因车型误判造成不该淘汰的车辆进行淘汰,车主在注销证件、报废车辆之前需先确定车辆是否可享受补贴政策。车辆所在地为威海市直辖区的可拨打电话0631-5897802咨询。车辆所在地为各区市的,请咨询当地交通运输局,文登区咨询电话:8252263,荣成市咨询电话:7586101,乳山市咨询电话:666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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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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