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将于10月底前结束

2021-10-11 21:4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杨小禾 通讯员 夏国栋 威海报道

  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2021年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威海市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山东省政府下达的营运国三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截至目前,已对6828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进行了拆解淘汰,占总任务量的98.7%。按照威海市国三车淘汰工作整体要求,对国三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补贴将于10月底前结束,尚未淘汰国三车辆的企业和车主请抓紧时间办理。

  为方便车主补贴申请,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商务局、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于9月1日正式开展市直国三车淘汰奖补资金申领工作。在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设置联合办公窗口,对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申请实行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各区市也设有国三车淘汰补贴专用窗口,方便辖区车主就近办理补贴申请。

  从前阶段工作情况看,车主比较关心车辆使用期间发生变更、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后,补贴申请的归属问题。为保证淘汰补贴的准确发放,请广大车主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准确核定车辆排放标准,高于国三标准的柴油货车尚未开始淘汰,仍可继续使用。二是对于车主单位已注销的,须提供工商注销证明、单位财产合法处置证明或车辆归属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经各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转入合法归属人同名的银行账户。三是对于车主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的,车主单位可申请延期拨款。经各部门审核,符合资金补贴条件的,待车主单位基本账户问题解决后,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单位的基本账户。申请延期拨款期限不能超过本次威海市国三及以下排放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结束时间。四是对于车主死亡的,须由车辆继承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并由合法继承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负责办理。

初审编辑:姚潇雨

责任编辑:王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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