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营商行丨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2023-06-30 08:42: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山东省有关规定,2020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市场主体2020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免税力度,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年中,出台了《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25号),将免征“两税”政策延续至2020年年底。鉴于小微企业承受风险能力较弱,为更好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两税”政策再次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政策执行口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减免税办理流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

  政策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3〕5号)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通讯员 玄佳麒)

初审编辑:王景成

责任编辑:郑云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