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福暖万家 | 没参保,企业“跑路”,百万工亡待遇遭拒付

2024-07-30 14:13:00 来源: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作者:

  案例回放

  2021年初,东林(化名)入职一家小型企业,双方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东林缴纳社保费。工作近一年后,东林因工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亡待遇。

  由此测算,该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高达百万元。然而,公司负责人却以“近期经营不善、经济效益低下”以及“不参保得到过东林的默许”等为由,拒绝赔偿。令人想不到的是,就在双方争执不下时,公司负责人却丝毫不考虑东林家属实际困难,直接“跑路”。

  温馨提醒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依法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本案中,因公司和员工私下约定不参保,给公司和个人均带来了巨大影响,令人唏嘘。因此提醒广大职工一定要积极参保,参保后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相应的工伤待遇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权益就可以得到最大保障。

初审编辑:宋阳

责任编辑:郑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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