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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合同只约束两方 熟人介绍更要小心上当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5-12-15 17:03: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12月15日讯 (通讯员 金少红 记者 张雪宁) 俗话总是说:“认识人,好办事。”可是当今社会,认识人未必都是好事儿,利用所谓的熟人关系赚熟人钱的大有人在。近日,威海高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经“熟人”介绍订立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原告某水暖安装部因只是与“熟人”达成了口头协议,而没有直接与被告订立任何形式的合同,故其主张由被告支付其装饰装修款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3年,威海某水暖安装部在给客户王某家铺设地暖时,王某告知其一亲戚家正在装修房屋,也需要铺设地暖,在王某的介绍、带领下原告至被告赵某家查看现场,并为被告赵某铺设了地暖、进行了水电改造,工程所用材料、价格等具体事项都由原告与王某进行协商。工程完工后,原告向王某要求支付工程款无果后,又向被告赵某提出支付请求,但同样遭到拒绝。被告赵某方面向法院表示,他家的地暖铺设、水电改造确实是原告负责的,但钱他已经分两次付给王某了,而且赵某称其与王某也不是亲戚关系,王某当初自称工程队的负责人,所以他才把钱直接交给了王某。

  威海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也没有达成口头协议,原被告之间不能构成合同的相对方,原告虽主张是被告委托王某作为全权代表,但并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且本案中,原告在工程款价格、所用材料等方面均是原告与王某达成的协议,该协议不能约束被告,故认定原被告之间不存在装饰装修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

  本案裁判的主要依据是合同的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约束签订合同的双方,而不能约束第三人。法官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现在家家户户搞装饰装修的很多,接触的工程队也很多,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施工前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一定要审查好合同签订人的身份问题,以免被反复转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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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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