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故事丨荣成市人民法院于强:一桌一椅一法槌 三十六载为民心

2021-07-01 09:45: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张倩 通讯员 张阳阳 威海报道

  于强,现为荣成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入职以来,从书记员到员额法官,他先后工作于荣成市大疃法庭、寻山法庭等9处人民法庭,三十六年如一日,心系群众,扎根基层人民法庭。2010年他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一张写字台,两间旧民房,司法为民初心在法庭萌发生长

  1985年11月,于强通过山东省法院干部招聘考试,入职当时的荣成县人民法院,那年他刚满20岁。

  没有沥青路,货车载着桌椅和结束培训的于强沿着沙土路绝尘向南,驶向他基层生涯的第一站——荣成市大疃法庭。

  “那时基本每个镇都有法庭,人数不多,大疃法庭算上我才三个人,当时新人的标配是一张写字台、一把椅子,两位老同志帮我把‘行李’一卸,新生活就算是开始了。”说起过往,于强抿了一下茶杯,眼神深邃坚毅。

  改革开放初期,基层法庭还不完备,荣成市大疃法庭的办公地是院里临时租来的两间民房,一间住宿一间办公,冬天透风,夏天漏雨,外出办案不是四轮铮亮的小汽车,而是吱吱呀呀的“大金鹿”(自行车),白天穿过沙土乡路进村开庭调解,夜晚围坐煤炉夜读住宿,这便是于强的工作日常。

  日子苦不要紧,让人担忧的是意想不到的危险。1986年夏,于强和庭长骑车下乡办案,碎石路上二人紧蹬快赶,一个下坡处,前面行驶的货车突然一闪,路口走过一位村民,二人闪躲不及摔倒在地。“起身后我们心有余悸,顾不上自己赶紧察看村民的情况,好在人家没有大碍只是身上落了点尘土,结果回身一看我跟庭长都吓了一跳,他衣服裤子都破了,我这胳膊让石子划开了口子,到现在还留着疤。”说着,于强挽起袖子露出了那道“青春烙印”。

  有惊心动魄的伤痛,也有哭笑不得的趣事。一夜,他正对着钨丝灯翻看法条,突然,昏黄的灯下一条大蛇正“扬脖吐信”迎面“走来”,四下无任何防身工具的他只能以手中的书为武器,随时做好战斗准备,好在大蛇并未攻击而是退回洞中,从此于强的炕边多了把铁锹,屋里也少了一窟墙洞。

  条件愈艰苦,和群众的心却贴得越近。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做起,于强跟着老法官在十里八村的巡回审判、调解中时时学习、日日进步,办案经验就像脚下的泥土一般积累沉淀,逐渐掌握了用群众的语言化解基层矛盾的办案技巧。1987年,22岁的他迎来了人生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那是一起赡养纠纷,小儿子觉得父亲分家不公,赌气不养老人,其父便将小儿子告到法庭。”回想案件经过,虽时过30年有余于强仍记忆犹新。“咱们现在经常说要学习‘枫桥经验’,其实在当年我们就积极践行。由于基层案件不似如今这样复杂,多是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所以我们非常重视调解,各村都配有调解员,就类似于近年推广的农村网格员,法官和调解员配合得当,基本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话说至此,于强感慨道。

  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庄,于强先是找来了该村的调解员,叙述完案情后二人将原被告父子召集到村委,于强和调解员二人便从赡养义务上对年轻人进行释法教育,最终年轻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当场量油称面,履行了应尽的赡养义务。

  转战九处法庭,举家七次搬迁。善用调解化纠纷,顾大家却舍小家

  时光匆匆,转眼已近而立之年的于强辗转来到夏庄法庭。多年的磨砺,此时的他早已成为办理基层案件的行家里手。

  这一天上午,于强正在写字台前翻阅案卷,突然办公室大门“嘭”的一声大开,于强起身张望未见人影先见“鞋”,只见一个中年男人双手背在身后,身体呈“人”字形正踢门而入,于强压抑情绪询问来人诉求,那人乖张跋扈道:“我媳妇要跟我离婚,听说诉状交到这了,我不容易讨个老婆不能离,这事你们必须给我个说法!”面对当事人的吵闹,于强耐着性子对其讲明办案程序。

  送走老孙,于强深知此案对于一个家庭的重要性。因此其沉下身子,深入调查。几经了解,他发现案件的症结就在于老孙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女方离婚态度坚决。为调成此案,于强召集邻村多位调解员,由他带队制定“排班表”。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于强的努力下,女方消除了怨气同意和老孙回家,临走前,于强特意嘱咐老孙要修修边幅,打扮一新,回家好好给媳妇做一顿饭承认错误,安心生活。

  自此,直到于强离开夏庄,老孙夫妇再未闹矛盾,这些家长里短的案件也几乎成了于强基层工作的缩影,然而在愈合一个个家庭裂痕,化解一对对夫妻恩怨时,只顾着“大家”的于强却照顾不到自己的“小家”,入职法院36年来,他辗转工作于9处人民法庭,为了方便工作,他前后搬家7次。当问及他为何选择扎根基层法庭时,他朴实说道,多年的基层生活已经习惯了用群众的语言来审理群众的案子,久而久之忘记了艰苦,麻木了奔波,唯一遗憾的是对妻子和儿子的亏欠,但遗憾终归遗憾,基层法庭这份重责总要有人踏实挑起。

  青丝渐成白发,公正执槌不息。心思缜密巧断案,老当益壮勇担当

  虽说革命人永远是年轻,但终究是美好的向往,当白霜爬满鬓角,曾经的少年也过了知天命的年纪,而此时的他仍奋战在基层法庭一线。

  迈进新世纪,当智能法庭的高精设备代替踏石踩泥的巡回审判,当曾经的“寒窑破瓦”被冬暖夏凉的审判庭取代,变化的是法庭的工作环境,不变的是于强司法为民的初心。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全国,企业生产发展停滞,群众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法院工作亦受之影响。2020年4月,疫情稍缓后,一起老人子女诉养老机构的案子分到了他名下,原告杨某父亲在某养老院居住期间摔倒去世,杨某便以养老院未尽照料义务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35万元。

  案件受理后,于强敏锐地察觉被告所属的养老行业特殊,判决结果稍有不当不仅会影响企业发展,也会形成一定的辐射效应,因此在调查阶段,于强慎之又慎。

  为掌握一手资料,于强“全副武装”来到养老院,经过走访调查得知,杨某之父生前一直患有便秘,去世前日,杨某给父亲送来便秘药物但未告知院方,当天夜里,服药后的杨某父亲因腹泻入厕不慎摔倒致死。此外,双方签订的养老协议中还约定:杨某父亲系自理能力人,入住费用1000元仅包含床位费及伙食费,杨某父亲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因养老院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伤害,否则养老院均不承担责任。

  后来,案件经过开庭审理,法庭认定杨某父亲依据养老协议以自理能力人入住养老院,因服用自带药物致使腹泻摔倒而亡,按合同约定,属于养老院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根据民事行为公平原则,判决养老院给予适当经济补偿3万元。

  槌落案结,双方心服口服。

  清清白白断案,干干净净做人,这是于强遵循了一生的审判格言,他说一位群众、一家企业或许一辈子就经历一场官司,而我们的判决将会决定法院在其心中的形象,做法官就是要依法为群众做主、为企业护航。

  从意气风发的朝气“后浪”,到两鬓斑白的干练法官,他将人生的韶华奉献给了基层,见证了人民法庭由简陋艰苦、四壁皆徒到设施精良,便民利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用青春去书写验证,用脚下的泥土去丈量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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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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