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召开今冬供热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0-10-22 14:23:1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宋振铭 威海报道

  10月22日上午,文登区召开今冬供热工作新闻发布会,文登区住建局副局长于永波、文登区恒源供热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新斌、威海市众音热电公司经理王国进出席,就采暖时间、采暖标准等作出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文登区今冬供热工作已准备就绪,供暖时间保持政府制定的11月20日至来年4月5日,如遇突然降温可提前供暖。

  今年以来,文登区住建局坚持把保障好今冬居民供热作为一项保民生、促和谐的大事来抓,会同供热企业,针对上个采暖季群众反映的关于冬季供暖相关问题,有针对性的推进供热设施检修、供热管网改造等工作。供热企业投资 4965万元进行了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更新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在供暖期运行安全,对414个部位进行了改造,减少供热期间跑冒滴漏等影响供暖质量的问题。

  为做好蒸汽管线隐患整改工作,保障供热安全,恒源供热公司对原有171户蒸汽采暖及工业用户以及市区生产站、西楼站、烟草站等33个蒸汽站进行汽改水工作,新建一级网分支管道及换热站改造工作;同时,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投资1480万元对环岛小区、南山小区、新车站小区等15个小区的供热管道进行改造,并组织开展热计量设备穿管布线改造工作,加大小区混水站及公建单位自控点建设工程。

  为保障冬季供热用煤,各供热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了煤炭周调度制度,目前文登热电厂已储备煤炭达8.5万吨,能确保两个月的供暖燃煤,众音热电有限公司储备煤炭达2.5万吨,能确保1个月的供暖燃煤;同时为应对突然降温,两家供热企业已于10月13日开始实施管道充水,预计10月28日完成充水,在采暖期前突遇大幅降温,可马上开始供热。

  发布会上,就市民普遍关心的今冬供暖时间安排、供暖费缴纳、供热温度标准等问题,文登区住建局、恒源供热有限公司、众音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今年文登区仍然实施政府制定的11月20日至来年4月5日的采暖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用户只能从11月20日才能感受到家中温度的提升。近年来,文登区供热企业一直采取低温运行措施,在规定采暖季到来前已经具备了供热条件,遇突然降温可直接提温。同时文登区今年供热时间仍将继续与威海保持同步,目前供热企业已经开始对主管道进行充水,月底完成管道充水,11月1日具备低温运行条件,可随时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提温。

  针对供热费用缴纳,于永波介绍为了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供热企业持续改进服务窗口设施,开通了多家银行网上交费、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方式。恒源供热公司辖区内居民可在威海热电集团服务大厅(毓菁华小区一期大门东侧)交费,还可以在工商银行、威海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文登农商行、文登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点交费;或微信搜索“威海热电集团”加关注,绑定供暖用户卡后,可在线办理缴费;通过【支付宝】中的“生活缴费”,点击“暖气费”,选择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缴费。众音热电公司辖区内居民可在众音热电供热客服服务大厅(文山清华园南门东侧)交费,也可以在文登农商银行网点交费,还可以关注“众音热电”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 菜单中的“供热缴费”,通过【支付宝】搜索“热付通”,选择威海市众音热电有限公司,进行缴费。

  对于新建小区,按照《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由建设单位于每年9月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用热申请。对按时申请并通过综合验收、每单元申请用热户数达到该单元户数4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每单元申请用热户数未达到该单元户数40%的,供热方与用热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协商供热。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用户与供热企业的供热协商工作。因此,新入住的新建小区需要根据条件确定是否能够供暖。同时,由于新建建筑存在用热率不够40%,仍由建设单位管理供热的情况,在新建建筑中一定程度上还会存在暖气来的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但不会晚于政府规定的供暖时间。

  供热期间供热温度要达到何种标准?达不到标准如何处理?按照《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协商供热的供热方和用热方对供热温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并在测温结束二十四小时内将室温提高到达标温度,逾期仍达不到达标温度的,供热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向用户退还自其申请测温之日起至温度达标期间的热费: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六摄氏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退还不合格天数热费的百分之二十;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四摄氏度、低于十六摄氏度的,退还不合格天数热费的百分之五十;室温低于十四摄氏度的,退还不合格天数的全额热费。协商供热的供热方和用热方对退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对于供热设施的维护,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供热分户控制端口)以外的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供热分户控制端口)以内的供热设施属于用户自有,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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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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