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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消防验收便投入使用 一娱乐场所被罚

来源:威海大众网   编辑:   2013-03-09 16:17:00

    大众网威海3月9日讯 (通讯员 林洁 见习记者 晓青 实习生 佳蕾) “张经理,你单位未经消防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我们将对你处以3万元的罚款。”“都怪自己法律意识薄弱,没重视消防工作,才换来了这3万元罚单,心痛啊。”近日,威海市张村镇一KTV的张经理在接到消防处罚时后悔不已。
   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近日,威海市公安消防支队环翠区大队对辖区网吧、娱乐会所、酒吧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督查中发现,位于威海市张村镇长江街的一家KTV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消防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该场所处以3万元的处罚。

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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