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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全面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5-26 12:50: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5月26日讯 记者从威海市物价局获悉,自5月17日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根据培训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要求,《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威价发〔2014〕20号)》5月17日起废止,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中途退学的学员,退费政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在此之前招收的学员,中途退学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退还。在此之后招收的,退费政策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与学员协商确定。 (综合)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张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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