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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被判缓刑 期间竟还无证醉驾肇事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5-26 15:53: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5月26日讯 (记者 王晓青 通讯员 张平) 5月24日,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配合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将2015年12月6日在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驾驶员程某押解至威海市看守所服刑。而在这之前的2014年,程某已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证并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2015年12月6日20时37分许,五大队接警在环翠区温泉镇栾家店村一超市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发现肇事车为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其驾驶员程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将其带至医院采血并送检。同时,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程某2014年6月23日因醉酒驾车被吊销驾驶证,于2014年9月28日被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但此次程某依然存在着侥幸心理,在无证的情况下,仍然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了交通事故。

  后经鉴定,案发时程某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0.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及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1日依法从重处罚,判决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程某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未提出上诉,故法院于5月24日执行判决。经过此次事故后,程某后悔莫及,表示以后一定痛改前非,遵纪守法。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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