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乳山一商户擅自设置拱门搞促销被罚500元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06-27 16:33: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6月27日讯 (通讯员 王世兵 记者 王晓青) 6月27日,乳山市兴乳路一商户因擅自设置充气拱门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依法予以罚款500元。

  6月26日,执法人员巡查至兴乳路路段时发现该商户正在利用充气拱门开展促销活动,店外人行道上摆满了促销商品。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商户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清理摆在店外的商品。随后,执法人员经核查发现该商户设置的拱门并未事先审批,属于违规利用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51条第(九)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向该商户下达了限期清理通知,责令其在当日内将拱门拆除。但该商户接到通知后并未拆除拱门,次日仍然设置了充气拱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违规拱门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的基础上,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相关商家,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须事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免费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准予设置。不能因嫌麻烦或其他原因擅自设置,否则将会受到相关处罚。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