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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发布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8-08-28 15:33: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8月28日讯 (记者 王晓青) 8月28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办法》于8月8日印发并施行,共二十二条,分为总则、支持范围和方式、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五章。

  《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责任,确定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方式。其中,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为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及奖励。同一项目不得同时重复申报市级财政扶持资金。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项目单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项目申报与审核程序方面,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总体进展,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领域,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按属地原则向区(市)、开发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市)、开发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初审合格后,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直单位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提出申请。

  此外,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申报单位对专项资金要强化管理、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转移、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应当定期向所属区(市)、开发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应制定整体绩效目标报送市财政局。市及区(市)发改、财政部门对项目及资金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进行相关处罚。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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