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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报废车 心存侥幸肇事逃逸终被抓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8-01-22 14:03: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1月22日讯 (通讯员 宫文灵 任巨峰 记者 王晓青) 男子刘某无证驾驶报废车与另一辆车相撞,心存侥幸逃逸,没想到很快很交警查获。刘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2017年12月20日13时许,乳山市交警大队一中队接群众报警,在乳山市深圳路胜利花园路段,两车刮擦,一车逃逸。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现场只有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中,有两人在争吵。经询问得知,一辆黑色奥迪A6和一辆白色凯迪拉克发生刮擦,黑色车驾驶人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只留下满身酒气的乘车人员。民警凭工作经验判断,驾驶人另有隐情。在全力安抚两方争吵人员的同时,民警对逃逸车辆进行查询。

  经核查,得知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车主并不是肇事者。在现场的逃逸车乘车人员只是临时搭车,并不了解驾驶人的情况,又因饮酒语无伦次,提供不出有价值信息,案件陷入僵局。民警通过科技手段查询和细致的调查取证,将嫌疑人刘某锁定,经查证得知,刘某并无驾驶证。当民警电话联系到刘某时,他极不配合,说在外地,企图蒙混过关。经民警进一步工作,刘某意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了对方车辆损失。

  原来,刘某的驾驶证审证过期,属于注销可恢复阶段,他以为驾驶证作废了。当刘某驾驶报废车发生刮擦后,他自知无证驾驶违法,就驾车逃跑,本以为交警无法查到他,没想到交警很快找到了他。

  依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无证驾驶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报废车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注销驾驶证,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元以下并注销驾驶证。刘某合并执行被拘留10日罚款5000元。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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