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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傅世涛接受采访,对新修订的《威海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据傅世涛介绍,早在2018年,原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印发了《威海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试行)》,累计在全市设立160家定点回收门店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3年来,《办法(试行)》极大程度上规范了威海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试行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与实际工作不适应的地方,如定点回收企业认定办法、定点回收门店(简称定点门店)的管理方面规定不够详细。为了更好地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威海市市场监管局研究修订了《威海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与之前的文件相比,新《办法》主要有六方面变化。其中包括:
扩展了回收范围。新《办法》将虽未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已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纳入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范围。
明确了回收对象。威海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按照政府出资、部门指导、企业参与原则,坚持回收服务的公益性,面向居民家庭和个人,不面向各类组织和单位。
确定了激励原则。鼓励过期药品回收企业通过积分奖励、赠送小礼品等方式激励市民主动送交过期药品,采用赠送药品鼓励的,只能为乙类非处方药。
强调了定点回收。规定过期药品采取定点回收方式,强调未列入定点回收企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
制定了认定原则。制定了《威海市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企业认定原则》,使认定工作可量化,认定程序更加规范、透明,认定结果更加公开、公正。
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规定对定点回收企业和定点门店实施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检查,对检查结果较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过期药品回收量少、明显不符合合理布局原则的,取消其定点回收资格。
今年,按照“布局合理、服务便民”的原则,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扩大定点回收门店设置数量。预计9月底前,在全市累计设立200家过期药品定点回收门店,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方便群众送交过期药品。各回收门店统一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实行专人管理,统一登记,统一收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防止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对百姓身体造成损害,对环境造成污染。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自觉养成查看药品保质期、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的好习惯,及时到指定回收门店送交家庭过期药品。如果想了解身边是否有过期药品定点回收门店,可拨打电话0631—5197751咨询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科。
(通讯员 肖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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