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宫”仍不悔悟 荣成一男子“重操旧业”终被抓

2020-07-02 16:55:5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江明霖 通讯员 吴琼 李成文 威海报道

  三次入狱仍不悔改,多次盗窃之后还要找个主人不在家的房子堂而皇之的留宿,俨然把自己当房主,这故事听起来是不是略显“魔幻”?而如此荒唐的故事却真实发生了。

  2019年10月,宋某到荣成市某镇,翻墙进入程某家中盗窃,作案过程中发现房主不在家,便放心大胆地在程某家留宿至次日清晨。半个月后宋某为了找地方睡觉再次潜入程某家,准备睡觉时被返回家中的程某撞见,遂将正在开门的程某推开后逃跑。期间,宋某还多次到其他村流窜盗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同年11月,宋某到另一村翻墙进入崔某家留宿,其躺在炕上吸烟时不慎将崔某家中被褥引燃,致崔某及邻居家房屋及部分物品被烧毁。案发后,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2019年10月至12月,宋某先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5次,盗窃3次,窃得物品共计价值1100元。

  荣成市人民检察院以宋某犯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采纳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宋某此前曾因盗窃、抢劫多次入狱,刑满释放后依然游手好闲,宋母因其不务正业多次将其赶出家门,宋某仍不思悔改,竟然“重操旧业”,还在他人空宅留宿并酿大祸,此番已是其第四次入狱。

  法条链接: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个人都应该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财富,靠“走捷径”、“摸偏门”等违法犯罪行为谋一己私利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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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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