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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设百万专项资金扶持奖励文艺精品创作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7-08-24 08:51: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8月24日讯 (记者 丁艺) 8月23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发布《威海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情况。据悉,威海市将设专项资金扶持奖励文艺精品创作,2017年度已确定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

  获重大奖项文艺作品 1:0.5配套奖励

  威海市财政局调研员于晓绵介绍,文艺精品奖励的具体范围包括: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的文艺作品;获得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等的文艺作品;获得中国作协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等的文学作品;获得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和“泰山文艺奖”的文艺作品;获得“威海市文学艺术奖”的作品等。

  其中,获得上述国家级和山东省奖项的作品,威海市原则上根据每项作品所获奖金数额,按照1:0.5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威海市文学艺术奖设戏剧、电影、电视剧、歌曲、曲艺、舞蹈、书法、美术、摄影、文艺类图书等十个门类,每个门类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项,奖金为15000元;二等奖不超过2项,奖金为7000元;三等奖不超过3项,奖金为3000元。

  据介绍,威海市文学艺术奖设置已久,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但此前主要是精神上的鼓励,没有奖金。今后再获威海市文学艺术奖的作者,将得到奖金鼓励。

  扶持体现威海元素作品最高给20万

  除了对获重大奖项文艺作品的奖励外,威海市还计划重点扶持反映威海重大现实或历史题材,展现地域文化、体现威海元素、弘扬威海精神,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文艺精品项目。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戏剧、长篇广播剧、电影、动漫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等。每项作品扶持金额最高分别为10万元或20万元。

  2017年度的文艺精品扶持奖励专项资金额度已经确定为100万元。这100万元将用于扶持本年度重点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奖励上年度获奖的文艺作品。今后,将视威海市文艺精品的获奖和产出数量逐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有效推动威海市文艺工作繁荣发展。

  此外,申报扶持奖励的项目主体,必须是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文化企业,各区市宣传、财政部门,在威海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和文艺作品创作生产资质的文化企业(单位)。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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