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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拨打110报警 结果自己也被拘留5日

来源: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   编辑:   2019-03-01 14:44: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3月1日讯 (记者 丁艺 通讯员 朱军科)  近日,威海一男子报警称,自己的3200元现金被盗,其手机也被扔在洗手盆中浸泡致无法使用。最后该男子与嫌疑人同时被环翠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这是啥情况呢?

  2月26日凌晨3时许,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城里派所接陈某报警称,与其同住在辖区一旅馆同一房间的胡某业和胡某涛将其钱包内的3200元现金偷走,并将其手机扔在洗手盆中浸泡致无法使用。

  接警后,城里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很快查明事情真相:现金被盗系陈某虚构的被盗事实,但其手机确实被胡某业毁损无法使用。

  原来,2018年黑龙江人陈某在北京一食品加工厂工作时,认识了来自河北的工友胡某业,二人关系不错。2019年2月,陈某以帮助胡某业办理贷款业务为名,邀请胡某业到威海见面,2月24日胡某业和其朋友胡某涛来威海后,住在城里派出所辖区一旅馆,25日晚6时许,陈某也在该旅馆入住。

  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胡某业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怕陈某和办理贷款的人继续纠缠,就与胡某涛暗中商量等夜里趁陈某熟睡时偷偷离开。当晚11时许,胡某涛先离开房间,随后胡某业也离开房间,不过胡某业离开房间前,怕陈某给办贷款的人打电话无法脱身,就把陈某的手机扔进了洗手盆泡进水中。

  胡某业和其朋友胡某涛打车到威海汽车站附近的旅馆内休息,准备天亮后乘车离开。2月26日3时许,陈某醒来后发现同住的二人都已离开,手机也被损坏了,就向旅馆老板求助,用老板手机报了警。经工作,民警依法将胡某业、胡某涛传唤到派出所,经审询,胡某业也对自己故意损坏陈某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面对事实真相,陈某不得不承认其报警时为了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故意虚构3200元现金被盗窃的事实。

  根据陈某和胡某业二人的违法事实,环翠警方依法分别给予相应处罚:陈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行政拘留五日。胡某业因故意损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被行政拘留七日。

  民警提醒:110是大家最熟悉的电话号码,这个号码全年无休止地守护着威海这座海滨城市的平安,守护着辖区人民群众的幸福与安宁。而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会占用应急资源,导致真正需要救助的报警电话无法呼入,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因此,报警时应当如实客观陈述案件事实,不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果故意虚构事实报警,一旦查证属实,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交友需谨慎,遇到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不要任意妄为,反而成为侵害方。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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