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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证驾驶三轮车载人 操作失误酿事故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   2019-05-21 16:34:00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威海5月21日讯 (见习记者 宫文惠) 大众网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了解到,近日,威海高区初村镇的一名妇女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两人在华海路路口发生侧翻,事故造成一死两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当天下午5点左右,徐某和同村两名妇女在果园里劳作了一天,在回家的路上,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三轮车后斗里载着同在一起劳作的另外两名妇女。在驶入华海路路口时,徐某想超越前方的手扶拖拉机,在超越的过程中为躲避迎面而来的轿车时操作失误,导致三轮车发生了侧翻。事故导致徐某和车上的两名妇女均受伤,送往医院后,其中的一名妇女因伤重不治身亡。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但该车没有牌照,也没有保险,徐某本身也没有取得驾驶证,因此徐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三轮车属于载货三轮摩托车,按照规定是不允许载人的,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经过学习、培训、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再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如果没有经过培训,在紧急情况下容易操作失误,造成严重的后果。

  交警四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在农村,很多电动三轮车的经销商会告诉市民三轮车不需要证件、牌照,这就造成了很大的误导,很多超标的电动车和三轮车在形式上都属于机动车,如果是遭到误导之后造成的损失,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去找消费者协会或法院起诉经销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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