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1-5230055

投稿信箱:whdzw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新闻

威海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踏红线者实施“零容忍”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12-20 17:03:00   作者:

  

参会人员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宣传条幅上签字

  大众网威海12月20日讯 (记者 姚潇雨) 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2月20日,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工作会议。威海市物价局、工商局、公安、国税和边防检查站、各区市旅游局,威海高区服务业管理处,威海经(临港)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分管局长和威海市各旅行社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认定的“不合理低价游”包括: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等五种行为。旅游团之间为了竞争而压低价格,导致对游客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甚至以诱导游客大量购物作为补偿团费缺口的来源,导致很多游客整个旅程实际上是在购物中度过的,很大程度降低了游客旅游的质量和心里预期。

    威海市旅发委副主任董礼松在会上表示:旅游主管部门要与每一家旅行社签订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责任状,每一家社要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凡是今后被检查发现有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对敢于踏红线、闯雷区的实行“零容忍”、一查到底。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一定要注重产品品质,不可被低价、免费等宣传噱头迷惑,合理计算消费成本,权衡旅游产品是否质价相符,如果接近甚至低于成本价,一定不要选择参加,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在12月31日年底前全面下架所有不合理低价产品,对前期在各相关网站发布的不合理低价游线路及报价要一律撤销,今后经营场所严禁出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宣传资料,严禁向旅游者推介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严禁向同行、同业推送不合理低价游参团人员。

威海市旅发委与各县市区旅游局共同签订了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责任状

  会议要求各级旅游执法机构,会同市场监管、物价、税务、网信等部门,对旅游网站、购物场所、黑社黑店进行集中严查,督导各旅行社将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全面限期下架。要把专项行动检查结果适时录入旅行社质量信誉网平台,进一步提升旅行社质量信誉动态监管效能。

    要加强与各媒体合作,形成全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约谈警示、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一系列组合拳,下大力净化威海市旅游市场秩序,保证消费者以及旅游行业经营者的权利。会上,威海市旅发委与各县市区旅游局共同签订了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责任状。

  此次整治行动,是国家旅游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持续整治、高压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一部分。自10月份以来,国家旅游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5个部委,先后对国内部分城市开展了三轮督查,督导下架了6099条不合理低价游产品,112家旅行社被立案调查,有35条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线索,涉及16个省外的部分组团社和线上旅游企业,已移交相关省市区做进一步调查。山东省也开启了史上最严的旅游市场监管期。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