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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质监系统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8-09-18 16:11: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9月18日讯 (记者 王晓青) 9月18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市质监系统《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有关情况。

  威海市质监系统《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将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做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全面树立人人都是咨询员、导办员、代办员的服务理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宾至如归、标准统一的服务。

  按照省质监局统一部署,自2018年8月20日起承接省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授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事项的委托审批事权,实施程序参照威质监字〔2018〕2号文第二项“省局委托审批事项”有关要求执行。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除外)、企业名称变更、地址名称变更和一般标准变更等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发证。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符合条件的(需经省局审查的除外),当场予以许可发证。对国务院、国家总局取消许可事项或目录的,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全面委托下放市级审批事权,自2018年9月10日起将市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专项计量授权事项全部委托下放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或审批局)(以下简称“各区市局”)实施,并实行“市县(区)通办”,市质监局与各区市局同权办理, 由申请人按需自主选择就近办理。

  全面委托下放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事项。自2018年9月10日起将目前市质监局负责办理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注册登记事项按属地委托各区市局办理,实现权责一致,属地管理。

  简化申报材料。落实取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纸质“典型报告”,改为提交“典型报告”电子版清单,由专家现场评审时确认;取消延续换证申请时需提交的纸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的,受理窗口不再查验原件。

  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受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危化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25个工作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复审事项实行现场办结;其他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一律缩短至5个工作日。

  简化审查内容。对市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事项,简化审查程序,除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不能证明计量标准能够保持相应测量能力的,一般采取书面审查(函审)方式。开展容缺受理,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先行受理。实施免审换证,对起重机械制造增项许可,实施免审换证简易许可程序。

  实行“一企一证”,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按产品类别发证调整为按企业主体发证;将特种设备充装许可按“企业地址”发证调整为按“企业主体”发证,由“一企多证、一证一审”调整为“一企一证、一企一审”,实现同一企业一次申请,一次审查,一次发证。企业有特殊需要的除外。

  全面推行“一次办好”,实行“网上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次办好”事项清单,落实“互联网+行政审批”,实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同步查询、同步公开”。企业和群众办事“只找一个人”。实行特色服务,中午休息时间提供延时服务,市质监局窗口节假日时间提供预约服务,向社会公布窗口负责人联系电话,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 “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工作要求,实现“一次办好”清单事项“三同一”,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同标管理。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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