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15日颁出20个奖项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7-03-16 12:03:00   作者:

颁奖现场 

    大众网威海3月15日讯 (记者 刘洁 闫振虎) 3月15日下午,乳山市隆重举行2016“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颁奖仪式,乳山市三宝牡蛎等16个产品分别获得20个奖项。

  乳山市政府副市长曹永刚、乳山市旅游局局长焉强现场发言并为获奖单位颁奖。

乳山市政府副市长曹永刚发言

    这次活动受到了乳山市副市长曹永刚的肯定,他表示,乳山的这三宝又上榜“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今后,首先要努力抓好特色旅游产品的发掘和培育,多出精品,要突出乳山特色,围绕市场需求挖掘精品。要构建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旅游产品开发二。另一个要进一步加大推广和包装力度,提升乳山品牌价值,通过创新活动,把乳山的品牌知名度推广出去,大力发展线上线下平台,形成立体营销网络。让“全域旅游”真正成为提升乳山品牌和效益的有效举措。

乳山市旅游局局长焉强发言

  乳山市旅游局局长焉强介绍,本次“2016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及单项奖评选活动,对于推动乳山旅游发展和推广乳山形象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下一步,乳山将继续组织这样的乳山市旅游优秀评选活动,挖掘更多的乳山旅游产品、旅游景点、旅游美食和旅游乡镇等特色活动,整合线下+线上的产品营销模式,加大全媒体推广力度,将乳山城市品牌和特色旅游推向全国,家喻户晓。  

最受网友欢迎奖

最佳品牌价值奖

 

最佳产品创意奖

最具市场潜力奖

  在当天的颁奖现场,获奖产品所属企业、相关镇办、部门和酒店、景点、旅行社参加活动,获奖的16件产品及其系列产品共100多件在颁奖现场进行展览。其中孔雀工艺品、葫芦烙画其艺术性和装饰性较强,受到现场人员的追捧。两只孔雀标本不断引来大家合影留念。

十大旅游名产奖

  能够到登台领奖,是一件喜庆的事情。作为本土的葡萄酒企业,又是获得 “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荣誉的企业,台依湖集团董事长陈春萌表示,台依湖集团重点做高端酒庄葡萄酒和以酒文化为内容的休闲旅游产业,将努力打造乳山旅游业的知名品牌。

台依湖集团陈春萌发言

  威茗茶业有限公司是当地知名的茶叶生产加工企业,总经理徐彬在参加颁奖仪式时表示,威茗茶业在乳山有10多年时间,坚守诚信信条,不断开发推出新的茶叶产品,成为当地知名产品,这次获得“乳山市十大旅游产品”荣誉,又增加了威茗茶业品牌的含金量。

威茗茶业徐彬发言

  乳山好兄弟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地在乳山投资建设的企业,主要生产乳山传统配方的鲜椒酱,产品去年开始生产并对接电商销售。企业总经理侯玉冰表示,能够获得2016“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的荣誉感到意外又高兴,说明自己生产的鲜椒酱已经受到市场的认可,今后将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工艺,生产口味更好、质量更上乘的鲜椒产品。

  对于这次活动,华美淀粉、极北绿茶、三宝牡蛎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愿意继续参与此类活动。

乳山市旅游协会与台依湖企业签约

乳山市网商协会与威茗茶业签约

  把旅游产品与电商结合,是乳山旅游产品走出家门,提升旅游产品附加值的主要途径,目前乳山市的旅游产品不断加大 “互联网+”元素,让旅游产品不断走出本土。当天的颁奖仪式,乳山市旅游协会和网商协会,分别与台依湖葡萄酒企业、威茗茶业签署了产品合作销售协议。

  据了解,“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评选“活动由乳山市旅游局、乳山市商务局、齐齐哈尔市旅游局、齐齐哈尔市商务局、威海大众网、蓝海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从2016年11月开始以来,先后组织了产品征集、走进乳山企业采风、网络评选、专家评审阶段,得到了乳山市相关部门、镇办、企业的大力响应,短短几天时间,征集乳山各类产品114个,有12个乡镇和30多个企业向活动推介了产品。投票活动到截停,累计投出选票30万个,网络访问量在100万人次。

媒体记者采访获奖企业

  经过评选,获得2016“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的产品分别是:乳山三宝牡蛎、乳山绿茶(威茗绿茶、爱母绿茶、极北绿茶)、台依湖酒庄葡萄酒、“蒂瓜100”粉条(华美淀粉)、山海好兄弟鲜椒酱、“御姜堂”水晶蜜姜、喜事多喜饼、挂子场海鸭蛋、东宝花生、华信“鲜之锦”。

  活动还决出了8个单项奖,最受网友欢迎奖:挂子场海鸭蛋、爱母绿茶;最具市场潜力奖:台依湖酒庄葡萄酒、鲁酱酒;最佳品牌价值奖:乳山三宝牡蛎、垛山苹果;最佳创意产品奖:葫芦烙画、孔雀工艺品。

  此次由大众网威海频道参与举办的2016“乳山市十大旅游名产“评选活动,在省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根据乳山市旅游工作规划,今年将继续举办旅游产品的评选活动。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