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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被威海交警查获

来源: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   编辑:   2019-03-04 10:54: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3月4日讯 (记者 丁艺 通讯员 张平) 2月27日上午,都某某驾驶一辆银色小型轿车沿威海市环翠区和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这时,稽查布控系统提示该车逾期未审验,并且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拦停该车后发现,驾驶员都某某竟然是无证驾驶。

  当日上午,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时3分许,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号牌为鲁D***X2的银色小型轿车正在和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车辆状态显示该车逾期未审验,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该车的使用性质为出租转非。

  交警四大队民警拦停该车后,车辆驾驶人都某某称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民警对其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后发现,都某某并未取得驾驶证。随后都某某供述,自己之前报名学习驾照,因为科目一没考过,就退费了,没有再学习驾照,存有侥幸心理,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

  2月28日上午,交警四大队对都某某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将都某某送往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广大驾驶人,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将面临强制报废。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一旦上路将被查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广大驾驶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对自己的爱车进行年检,切勿一拖再拖。若计划将车辆报废的车主,或者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将车辆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拆解,切勿擅自处理,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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