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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发布医疗救助新政 新增三类救助对象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6-12-07 13:52:00   作者: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威海12月7日讯(记者 王岚 通讯员 田宏耀 林伟强) 12月7日,威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威海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新政策。新政明确提出合理界定救助对象范围,新增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三类救助对象。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威海市民政局调研员宋宝林作为新闻发言人,简要通报了威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解答了与会媒体记者的相关问题。

  《意见》在遵循国家文件和省政府医疗救助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威海市实际,在医疗救助总体要求、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方面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内容集中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方面。其中,在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的界定方面,新政将在原来救助对象的基础上,新增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三类救助对象。

  根据《意见》规定,威海市将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参保,重点救助对象可自主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按一档缴费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完善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万元以内(含)的,按70%比例给予救助;同时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分别按80%、60%、40%、40%的比例给予救助,普通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年度累计限额5万元。三是开展门诊救助,四类医疗救助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2万元以内均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新政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之间的制度配合,形成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合力。”宋宝林说,威海市原有的医疗救助政策虽然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但是总体看,保障范围还比较窄、救助水平还比较低,虽然在正常的常见病中所起的保障作用比较明显,但是一旦救助对象罹患了重特大疾病,往往会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这样的现象。

  宋宝林说,威海医疗救助新政主要是着眼于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在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同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保障范围和水平都有了明显扩大和提高。新政将更好地保障遇到因病陷入困境的群众,形成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医疗保障安全网,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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