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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检验检疫部门排除隐患 销毁进境旧压力容器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编辑:   2018-01-24 16:47: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1月24日讯 (通讯员 马承业 记者 丁艺) 近日,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韩国进口的旧数控卧式加工中心进行检验时,发现其中夹带了1个充装二氧化碳气体的钢制气瓶,属于压力容器。随即,进行了销毁,消除了安全隐患。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口压力容器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经鉴定,该旧二氧化碳气瓶属于《禁止进口货物目录》范围内,且国外供应商不能提供此相应的制造许可证。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上述气瓶实施监督销毁,消除了安全风险隐患。对进口企业的失信行为,检验检疫部门依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扣除其相应信用分值,并实施风险布控。

  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旧压力容器由于已经使用过,甚至有些已处于报废状态,存在更多不安全因素,甚至爆炸的危险,就如同一颗隐藏的“定时炸弹”。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这是我国为保障国内民众健康安全提出的强制性要求。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在进口机电产品时应先清楚了解我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与外方做好沟通,如果设备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需向发货人索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要增强风险意识,细化合同条款,特别是旧成套设备中夹带的旧压力容器,不能贸然进口,以免出现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被退运出境或销毁的情况。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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