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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出台《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

来源: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   编辑:   2019-01-13 17:04:00   作者:

  大众网威海·海报新闻1月13日讯 (记者 丁艺 实习生 李雪婷)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向威海市重点产业和生产一线聚集,服务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威海市实际,制定《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2018年以来在威海市创办企业或在一定范围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发放生活津贴或工作津贴。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对优秀的创业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据悉,《办法》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取得教育部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

  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按年度发放,连续发放3年。

  另据了解,生活津贴、工作津贴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符合享受生活津贴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向用人单位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申请),其中,市属和驻威市级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作津贴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申请。

  《办法》还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威海市积极实施创业技能提升工程,驻威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可免费参加威海市组织的创业培训,享受创业后续服务。对来威、留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按规定享受生活津贴的同时,可继续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定期举办威海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创业明星评选,邀请创业导师对参赛选手进行创业计划辅导,给予获奖选手一定的奖励和资助,并优先推荐参加创业训练营和对接投融资机构。对评选认定的创业明星,给予最高2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特别优秀的纳入“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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